据清风北京官微报道,北京市朝阳区政府原党组成员、副区长黄宏春,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目前正接受北京市纪委监委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
黄宏春,男,汉族,出生于1971年11月,江苏如皋人。199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96年7月参加工作。他拥有市委党校研究生(北京市委党校公共政策专业)的学历,并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。曾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、副区长。
黄宏春曾历任北京市朝阳区常营乡农工商总公司办公室科员,北京市朝阳区常营乡农工商总公司办公室主任,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工作委员会组宣科副科长,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工作委员会纪检监察科科长,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组织部组织科副科长,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地区工委(乡党委)副书记,北京市朝阳区东坝地区工委(乡党委)副书记、地区办事处(乡政府)主任(乡长),中共北京市朝阳区东坝地区工委(乡党委)书记,以及朝阳区国资委党委书记、主任。
来源:鲁网综合 报道,刘晓婧 编辑。